为加强对异地医疗费用支付的管理,防范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市医保局加大了对异地医疗费用的稽核力度。近日,市医保局针对参保职工刘某异地住院医疗费用中存在的问题委托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对其医疗费用进行了实地稽核。
参保职工刘某因外伤于三明市沙县医院住院,其费用额大,我局审核其资料疑点重重,受伤经过颇为蹊跷,故我局发函委托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协助调查,核实其受伤经过等是否真实。经当地医保机构稽核人员实地核查发现,参保职工刘某提供病历中所述受伤经过等与沙县医院归档病历、电子病历等均不相符,且参保人刘某提供的病历首页也无沙县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存在伪造。经查,刘某的该次费用不应予以报销。
通过这一举措,有效防范了篡改医院病历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发生,切实加强了对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的监管,确保了医保基金平稳和安全运行。(市医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