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进一步激发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激情,吸引高校毕业生来绵创新创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鼓励高校毕业生来绵创新创业的通知》(绵府办发〔2015〕23号),对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在绵阳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在绵阳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从事创新创业活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已超过6个月的创新创业骨干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在绵阳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安居补助。
安居补助按学历分为三个层次。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按其购买该新建商品住房的房价总额4%发放安居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2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按其购买该新建商品住房的房价总额6%发放安居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按其购买该新建商品住房的房价总额8%发放安居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
另,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也有优惠措施。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但每户不超过最高50万元贷款限额;对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从现行30%调整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认定。(指导部)